清康熙圣谕十六条
敦孝弟以重人伦,笃宗族以照雍睦。 和乡党以息争讼,重农桑以足衣食。 尚节俭以惜财用,隆学校以端士习。 黜异端以崇正学,讲法律以儆愚顽。 明礼让以厚风俗,务本业以定民志。 训子弟以禁非为,息诬告以全善良。 惩慝逃已免株连,完钱粮以省催科。 联保甲以弭盗贼,解警岔以重身命。